呼伦贝尔学院职工餐厅 委托经营管理项目遴选公告

作者: 时间:2020-01-18 点击数:

呼伦贝尔学院对职工餐厅委托经营管理,使用遴选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现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且经营资质符合要求的餐饮机构前来参加遴选。

一、项目概况

委托经营的职工餐厅共一层,位于学校麦谷餐厅四楼,总面积约1400平米;日就餐教职工人数约300人。

二、经营管理要求

1.承包人应在呼伦贝尔学院整体要求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下,在不破坏餐厅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按《食品安全法》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职工餐厅整体进行规划、设计,进行形象改造,其中包括:软装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下水管道改造工程、棚顶改造、餐厅明厨亮灶、无线wifi安装等。

2.对委托经营的职工餐厅进行“明厨亮灶”改造,改造标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餐厅的管理经营工作。

3.承包人的相关规划设计,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方案中的整体规划、功能设计、资金投入计划、计划工期、施工设计、节能环保等内容要合理、创新、实用。

4.承包人对职工餐厅的维修改造施工,需委托第三方专业施工队伍进行,有合理的施工方案。

5.承包人对职工餐厅的规划、设计、施工、经营,必须符合项目所在地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环保部门、消防部门、质监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规章制度及要求,并由承包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和许可。

8.在签订的合同(协议)中,需明确书写在承包期间,发生的生产事故、食品安全事故以及一切人员伤亡事故都由承包方负责,与呼伦贝尔学院无关。

9.不允许对外转让承包,一经发现取消经营资格。

三、遴选承包人资格要求

1.承包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的餐饮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承包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该行业三年以上(含三年)。

3.承包人具有经营单位、学校、幼儿园食堂经历,且人数在300人以上,经营时间三年以上(含三年)。

4.承包人具备精干的厨师团队,为呼伦贝尔市餐饮与饭店协会理事单位可以加分

5.承包人本单位员工至少10人(含10人)缴纳五险三年以上(含三年)。

6.承包人具备蔬菜直供能力,有自己的蔬菜大棚,确保蔬菜绿色、健康、无污染。

7.承包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承租本项目的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及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责令停业、破产、财产被接管等状况。如为企业法人的应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失信记录;如为个体工商户的,应在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无失信记录。

8.承包人承诺如获得经营资格,在经营前依法自行办理市场监督管理、消防、环保等部门要求的相关许可,在经营期间依法诚信经营。

9.承包人禁止经营吧、娱乐行业等呼伦贝尔学院空置经营性用房禁止经营的项目。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遴选文件送达学校的时间地点及内容

1.遴选文件送达学校的时间地点承包人必须在2020年1 21 日上午800-900遴选文件密封送达呼伦贝尔学院逸夫楼510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学校不予受理。

2.遴选承包人的时间和地点:2020年1月21日上午9:00在逸夫楼四楼会议室开展遴选承包人业务。



3.承包人送达遴选文件至少要包括以下材料

1)报名信息表(报名表格式由承包人自拟,内容应包含:参加项目名称、承包人名称、计划经营项目、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码、联系人电子邮箱);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报名人员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报名人员为被授权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查询结果截图。

5承包人根据上述遴选报名人资格要求呼伦贝尔学院麦谷食堂教职工餐厅委托经营管理遴选方案要求,编制合理的职工餐厅承包经营方案,明确承包人的经营标准、食材采购标准、卫生标准、安全保障措施、资源配备计划、管理制度等内容,但不只限于上述内容。

6材料属于证照或证明材料的均需提供原件证照或证明材料,报名材料复印件需承包人逐页加盖公章并自行胶装成册共计3一正本两副本递交。

五、遴选公告发布媒介

呼伦贝尔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hlbec.edu.cn/

六、遴选方法

根据承包人递交的规划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职工餐厅项目经营方案人员配置情况、经营资质、企业业绩、缴纳保险情况和原材料供给等进行综合评比,择优选定承包人。

七、联系方式

人:呼伦贝尔学院

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学府路83号

人:老师

联系电话:0470-3103222


2020年1月18日

呼伦贝尔学院












附件:

呼伦贝尔学院麦谷食堂

教职工餐厅委托经营管理遴选方案


根据呼伦贝尔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五次校长办公会决定,对呼伦贝尔学院麦谷食堂教职工餐厅进行委托经营管理,具体方案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学院麦谷食堂教职工餐厅委托经营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建筑面积和设施

建筑面积约1400平方米,配备厨房设备一批。

(二)就餐人员范围

全校教职工。

三、经营管理服务内容:

(一)服务范围

1、负责教职工餐厅日常经营管理,研究制定餐厅服务规章制度;

2、负责运营团队的组建、培训、管理、人员开支,负责餐厅装修、文化设计、服务理念定位,并建立岗位责任制;

3、负责教职工餐厅食品的菜品质量、花样、加工、出品、售卖、服务、厨杂等工作;

4、负责教职工餐厅的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管理,所聘人员需符合餐饮行业从业人员的有关规定并持健康证上岗;

5、负责制定食品供应渠道、所有食材采买费用、检查验收流程、餐饮操作规范及食品质量管理等管理办法;

6、负责对教职工餐厅运行各环节制定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岗位责任制和操作程序,确保食堂工作的安全、卫生和正常运营。餐厅所供菜品,按国家相关规定留样24小时备检。          

7、负责教职工餐厅的消防安全、电气设备安全、设施设备安全、防盗安全等安全管理工作,排查运营安全隐患。

(二)经营管理要求

1、按照市、区卫生部门对餐饮卫生安全的标准和要求,认真做好餐厅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和安全管理,确保卫生、安全符合标准;

2、教职工餐厅每个工作日开设午餐,餐厅供应时间根据呼伦贝尔学院作息时间确定,经营管理方确保按时开饭。每周日发布下一周午餐菜谱,每月暂按22天计算;

3、教职工就餐为自助形式,刷卡就餐;

4、就餐标准为每人每餐15元(职工刷卡5元)。按约定的餐标菜谱为准,经营管理方制作标准菜品需含4个热菜(素)、1个凉菜、1份水果、2份咸菜、1汤或1粥、2种主食,职工采取自助的形式就餐经营管理方按要求保证饭菜质量,不得降低份量或质量。主食自取不限量,菜品由工作人员等量分配;

(三)结算方式

1、职工餐厅固定服务费计算:按实际就餐教职工人数个人刷卡消费5元/人/天,学校补贴10元/人/天(其中每天300人就餐转成服务费,超过300人的按实际发生人数为准)。

2、服务费用:学校购买经营管理方服务,服务费采用按支付的方式,将服务费10元/天/人X22天/月X300人=66000元打入经营管理方账户,寒暑假除外。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学校负责协助经营管理方办理职工餐厅开餐相关手续,所需费用由经营管理方承担;

2、学校负责配备一批餐厅硬件设施餐具等必备用品,这些设施、用品都是学校的固定资产(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经营过程中这些资产如有缺失损毁,经营管理方需自费购置或照价赔偿

3、学校负责监督经营管理方服务、饭菜质量及运营情况,确保教职工用餐愉快,出现争议纠纷时经营管理方需要按学校要求整改;

4、学校负责水费、取暖费;

5、电费、燃料费等要由经营管理方承担。

五、服务期限和费用构成

1、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起始日期及费用支付以实际入驻提供服务日期为准,具体日期按双方签订协议确定;

2、合同期未满,学校与经营管理方双方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时,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营管理方必须保证在新的经营管理单位到位前职工餐厅能正常用餐,并做好交接工作。

3、三年合同期满终止,双方认真办理交接和财务结算手续,对交付给经营管理方使用的硬件设备设施进行盘点履行交接手续如有损失照购置价赔偿经营管理方自行购置的物品、食材等由经营管理方自行处理。

3、教职工餐厅员工工资、福利、风险金等:包括员工工资、福利、“五险一金”(含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服务人员被辞退、或病重、或工作中致伤、残、死亡时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经营管理方承担与呼伦贝尔学院无任何关系

4、一切劳保用品、服装费用、各种补贴岗位培训、专业培训、办证费用、年审费用以及企业日常管理成本和应缴税金以及在经营管理期限内设备的维修费和维护,均由经营管理方负责,学校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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