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2-16 点击数:

学校各部门:

为更好地完成我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现请各部门上报资产管理负责人(原则上应是部门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也需是副处级以上)一名;资产管理员一名。要求资产管理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资产管理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并具有较好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报送时间和方式:请于20191218日前将附表一资产管理人员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到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徐凤艳处,联系电话3103169

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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