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学院综合类实验实训中心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本项目已由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呼伦贝尔学院,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建设地点为呼伦贝尔学院东山校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各项工程招标代理工作,建立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我校拟择优遴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学院综合类实验实训中心建设项目
2.服务地点:呼伦贝尔学院
3.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
4.遴选单位数量:1家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服务范围
为呼伦贝尔学院综合类实验实训中心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和其他招标代理业务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三、委托方式
自行组织遴选并委托
四、对遴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和责任。资信良好、经济实力强并能有效履行合同,具有有效的招标代理资格。
2. 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后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在呼伦贝尔地区具有分支机构或服务网点。
4.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职称,拥有专职专业的从业人员队伍,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5.没有处于被行政管理部门取消或暂停经营资格。
6.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7.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不良行为等廉洁诚信问题及重大经济纠纷问题。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对遴选申请人的其他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招标代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7.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8.遵章守纪,较好地执行行业管理规定,没有发生过违规、违纪和违法事件的;
9.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良好的资金能力;
10.投标人需承诺根据招标人需求,随时到达招标人指定地方处理问题。
11.具备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指定的公告发布媒介(或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的资格。
六、报名时间、地址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5日9:00至2019年5月17日17:00,逾期不再接收。
2.报名地点:海拉尔区学府路83号呼伦贝尔学院逸夫楼301室
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注:上述材料为必要材料,如有缺项报名不予受理;上述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装订成册;如弄虚作假将拒绝其报名资格。(以上所有人员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遴选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时间:2019年5月15日9:00至2019年5月17日17:00,同时领取遴选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海拉尔区学府路83号呼伦贝尔学院逸夫楼301室
3.遴选文件费:无
八、遴选时间、地点
1. 时间:2019年5月19日
2. 地点:呼伦贝尔学院
3. 其他内容,详见遴选文件
九、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1.联 系 人:李老师
2.联系方式:0470-3103222
十、发布公告媒介
呼伦贝尔学院校园网信息公开(http://www.hlbec.edu.cn)
呼伦贝尔学院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