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学院国际交流中心专家公寓装修改造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作者: 时间:2019-05-14 点击数:

呼伦贝尔学院国际交流中心专家公寓装修改造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为了推进学校转型发展,提高办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原专家公寓楼进行装修改造,将其改造成国际交流中心。项目建设单位为呼伦贝尔学院,建设地点为呼伦贝尔学院专家公寓楼。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各项工程招标代理工作,建立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我校拟择优遴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学院国际交流中心专家公寓装修改造工程

2.服务地点:呼伦贝尔学院

3.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

4.遴选单位数量:1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服务范围

为呼伦贝尔学院国际交流中心专家公寓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和其他招标代理业务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三、委托方式

自行组织遴选并委托

四、对遴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和责任。资信良好、经济实力强并能有效履行合同,具有有效的招标代理资格。

2. 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后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在呼伦贝尔地区具有分支机构或服务网点。

4.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职称,拥有专职专业的从业人员队伍,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5.没有处于被行政管理部门取消或暂停经营资格。

6.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7.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不良行为等廉洁诚信问题及重大经济纠纷问题。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对遴选申请人的其他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招标代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7.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8.遵章守纪,较好地执行行业管理规定,没有发生过违规、违纪和违法事件的;

9.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良好的资金能力;

10.投标人需承诺根据招标人需求,随时到达招标人指定地方处理问题。

11.具备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指定的公告发布媒介(或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的资格。  

六、报名时间、地址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95159:00201951717:00,逾期不再接收。

2.报名地点:海拉尔区学府路83号呼伦贝尔学院逸夫楼301

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注:上述材料为必要材料,如有缺项报名不予受理;上述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装订成册;如弄虚作假将拒绝其报名资格。(以上所有人员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遴选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时间:20195159:00201951717:00,同时领取遴选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海拉尔区学府路83号呼伦贝尔学院逸夫楼301

3.遴选文件费:无

八、遴选时间、地点

1. 时间:2019519

2. 地点:呼伦贝尔学院

3. 其他内容,详见遴选文件

九、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1.联 系 人:李老师

2.联系方式:0470-3103222

十、发布公告媒介

呼伦贝尔学院校园网信息公开(http://www.hlbec.edu.cn

 

 

 

呼伦贝尔学院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  

2019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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